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fā)布時間:2020-12-11 12:15  
【廣告】





保險公司是根據(jù)合同里的條款進行賠付的
大家知道,咱們的保險合同其實是一個具有法律效益的契約,也就意味著,你合同里面和保險公司約定的項目,就是保險公司終是否理賠的依據(jù)。所以,保險公司是根據(jù)合同里的條款進行賠付的。這也就意味著說,即便你買到的這款產品確實是一個非常好的產品,但因為你在投保的過程當中出現(xiàn)了各種問題,那么也有可能是拿不到理賠款項的。很多時候,造成我們理賠困難的原因其實就是兩點。

健康告知是在大家購買保險時就有的
健康告知是在大家購買保險時就有的,需要你一項一項的去勾選,或者需要你終確認的一個關于健康的信息告知。那也就是說,在我們買保險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將可能影響保險公司定價的一些因素,都要如實的進行告訴保險公司,這一點,大家必須要保持誠信的態(tài)度。 如實告知在買保險時是必須要引起重視的。因為在理賠之前,保險公司會去調查你的這些信息是否真實,比如你的記錄、體檢記錄等等。如果你在投保前健康發(fā)生過異常,那么你在健康告知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因為這個時候你在保險公司的眼里,就是一個非標體了,保險公司可能通過給你加保費或者拒保的形式來進行處理。

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是從被保險人、受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
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是從被保險人、受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計算。這里“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是從法律角度認定,一種是有證據(jù)證明、確實知道事故發(fā)生。另一種是被保險人、受益人實際上未必知道事故發(fā)生,但是通過證據(jù)可以證明,應該知道該事實的發(fā)生,比如沒有及時處理收到信函、遺漏事故發(fā)生的信息。在實際案件處理中,保險公司就會從“被保險人、受益人應當知道事故發(fā)生”入手,證明索賠已經超過時效、喪失勝訴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