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fā)布時間:2021-01-06 15:55  
【廣告】





譬如,在被告人認罪的情形下律師卻作無罪辯護,有律師這么做的目的是因為無罪辯護能夠獲得更好的庭審效果,而這能夠為其帶來更多的預期客戶或者案源。這也是此類律師罔顧或者背離被告人的意見而獨立辯護、恣意自我表現的重要因素。在被新聞媒體長時間關注的李某某強案件中,其刑辯律師就“不惜重新解構事實與證據,創(chuàng)新策略與方式,正當目的或許可理解是為委托人利益,但夾帶私貨的出名欲望無法合理排除”。
可以說,對于上述幾種被告人實際利益受到危害而律師獨立辯護的情形,從表面上看,辯護律師似乎是違背了被告人之意志,然而,卻在實質上實現了對被告人利益的保護。因為這幾種情形下被告人的意思表示其實是與其實際利益相悖的。如果辯護律師仍從表面理解而采取以被告人為主導的辯護方式,那就并沒有真正理解辯護律師對被告人利益保護之精義。
佛山經濟糾紛律師三水合同糾紛律師
即在律師獨立辯護和律師相對獨立辯護以外,還有一個很大的辯護區(qū)域,這個區(qū)域屬于以被告人為主導的辯護區(qū)域。因此,以一種法治發(fā)展的視角,基于我國現在的法律情狀、模式轉型的趨勢與現實、律師職業(yè)本質等方面因素的考量,律師獨立辯護應當向以被告人為主導的辯護方式轉向。
當然,建立以被告人為主導的辯護制度也并非沒有底線。因為辯護律師屬于被告人的專業(yè)法律顧問而不是其意志控制下的奴仆,即使金錢也不能完全購買律師的職業(yè)尊嚴。
這種無罪辯護達到了說服寬大處理的效果。而這種效果,恰恰是量刑辯護所無法達到的;而在辯護律師選擇程序性辯護的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針對、公訴或者審判活動違反法定程序,說服審查其程序的合法性,并進而宣告違反法律程序行為無效的辯護,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幾乎無法促使作出宣告無效的裁決。盡管如此,對這種程序行為的制裁通常都是通過作出從輕或者減輕量刑的方式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