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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1-15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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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許可合同備案含義及類型
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是指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門對當事人已經締結并生效的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對外公示的行為。
那什么時候辦理備案,是簽署合同便辦理?根據(jù)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yuan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關于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的許可種類,有以下幾種:
1、獨占許可,許可人在一定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不能再許可第三人使用,且自己也不能使用
2、排他許可,許可人在第yi地域范圍內可以自己使用,但不能許可第三人使用
3、普通許可,許可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再許可第三人使用
4、交叉許可,是指專利權人A和專利權人B之間互相許可對方使用,但這里可以是獨占也可以是非獨占
5、分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再許可第三人使用
不同的許可種類,效果不同,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許可方式。專利許可合同備案在專利局收到完整無誤的資料起7個工作日發(fā)出備案的證明。
什么專利可以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
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備案是者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在一定時間和地域許可他人使用的備案。但不是所有專利都能許可。
以下是不能許可備案的專利情況:
1、專利權在年費繳納滯納期中
2、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宣告無效
3、專利權被質押,需要經過質權人的同意
4、專利權的歸屬發(fā)生糾紛被保全,專利權有關的程序都被中止
5、同一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重復申請備案
6、實施許可的期限超過專利權有效期
7、和已經備案的其他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有沖突
8、許可人不是合法的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
9、共有的專利權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申請之后,一定能授權嗎?
技術申請專利是否能一定通過,相信這是很多客戶關心的問題,而根據(jù)專利申請是不保證一定授權的,專利申請是有實質性審查,具有一定審查過程,而zui終結果主要這幾個方面:
第yi,該項專利技術的技術含量,是否具申請專利的新穎、創(chuàng)造、實用三性;
第二,專利提交之后的審查周期,審查人員是否檢索該項專利技術在國內外有一樣技術存在;
第三,專利檢索時,專利申請?zhí)幱谏暾堉形垂_狀態(tài),技術信息未能及時公開,同一項技術可能在相同時間提交,發(fā)生在先申請。
結合這幾個方面,zui終來判斷專利的申請結果,所以專利申請一般公司不會給予一定保證,因為專利申請有不確定、未檢索到等因素,但在專利申請前,檢索未發(fā)現(xiàn)有一樣技術,專利申請通過幾率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