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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2-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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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方案要求。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jù)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支墊。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搭設高度25-50m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地耐力情況設計基礎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層夯實達到要求時,可用枕木支墊,或在地基上加鋪20cm厚道碴,其上鋪設混凝土板,再仰鋪12-16號槽鋼。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jù)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支墊。
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 接。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鋼管的高度時,根據(jù)現(xiàn)場需要先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支撐加固,后拆連墻件。 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對高度 24m 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 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連接。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應采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采 用通長桿件,并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 45 ° ~60 °之間;連接點中 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 300mm 。拋撐應在連墻件搭設后方可拆除。
使用單位應根據(jù)腳手架的設計要求,合理使用,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嚴禁超載。并應遵守如下要求:
(1)作業(yè)面上的荷載,包括腳手板、人員、工具和材料,當設計未規(guī)定時,應按規(guī)范的規(guī)定值控制。
(2)垂直運輸設施與腳手架之間的轉運平臺的鋪板層數(shù)和荷載控制應按設計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任意增加鋪板層的數(shù)量和在轉運平臺上超載堆放材料。
(3)架面荷載應力求均勻分布,避免荷載集中于一側。
(4)各種材料、機具等要隨運隨裝或隨拆隨運,不得存放在腳手架上。
(5)腳手架上材料、機具等放置不得影響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