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 鹽酸特比萘芬
CAS: 78628-80-5
標準: EP
級別: 醫(yī)藥級
含量: 99%
外觀: 白色結晶
包裝: 25KG/紙板桶 可拆分
成份: (E)-N-(6,6-二甲基-2-庚烯-4-炔)-N-甲基-1-萘甲胺鹽酸鹽
理化屬性: 白色結晶性粉末分子式:C21H26ClN 分子量:327.89 熔點:204-208℃ 溶解性:在甲醇中易溶,在乙醇或氯仿中溶解,在丙二醇中略溶,在水中微溶。
用途: 可治療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fā)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fā)和甲的感染。亦可治療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和 由發(fā)霉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片劑供口服用,溶液、凝膠、軟膏等外用制劑僅供皮膚涂敷用。口服時,*每次0.25g,每日一次,療程視感染程度而定,一般體、股癬療程為2-4周,手、足癬2-6周,皮膚念珠菌病2-4周,頭癬4周,甲癬6周-3個月。外用時,將適量涂敷患處及其周圍,每日2次,療程視感染程度而定一般體、股癬為2-4周,手、足癬、花斑癬為4-6周,嚴重感染時可適當延長治療時間??诜酒菲瑒ò甙_無效。
禁忌: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肝或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 mol/升)者,特比萘芬劑量應減少50%。
2.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證明,特比萘芬?guī)缀醪挥绊懡浻杉毎豍450酶系代謝的藥物(如環(huán)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藥)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應慎用本品,因為極少數人可能月經失調。此外,肝藥酶誘導藥(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漿清除,肝藥酶抑制藥(如西米替丁等)則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用以上藥物,則需將特比萘芬的劑量作適當調整。
4.口服本品對花斑癬無效。
5.本品應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