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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1-0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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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中的申請人(個人)與發(fā)明人或設計人可以是不同人嗎?
申請人(個人)與發(fā)明人或設計人可以為不同人,根據專利法規(guī)定專利法中發(fā)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該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實質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人。發(fā)明人應當是個人,不能是單位或者集體,如果是多人共同作出的,應當將所有人名稱都寫上。在該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過程中,只是單純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提供物質條件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是從事輔助工作的人,不應當被認為是發(fā)明人或者是設計人。
申請專利是否一定要找代理機構?
在我國個人或企業(yè)單位申請辦理專利或其他專利事項,可以是委托代理機構辦理,也可以是申請人自己到專利局辦理。根據《審查指南》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專利,對于是外國人及外國企業(yè)或其他外國組織,以及港、澳、臺地區(qū)的法人申請專利或其他,需要委托中國大陸指ding的代理機構進行辦理。
港、澳、臺地區(qū)的個人申請專利或其他事項,可以委托國家指ding代理機構,也可以委托普通代理辦理。
什么是專利分案申請?
專利分案申請,是指一個專利申請包含兩個以上發(fā)明、實用或外觀專利,申請人可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的申請。
時間的限制:
1、專利已經被駁回、撤回、視為撤回,都是不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2、申請人可在收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分案申請(相當于在辦理登記手續(xù)的期限之前)
3、專利在恢復期內、復審期間、行政訴訟期間,都可以提出分案申請
4、已經提出了分案的專利再次提出分案申請,時間是根據原申請專利審核
5、對于審查員審查意見而提出分案申請?zhí)峤粫r間,根據審查員通知書而定
專利分案申請,分為兩種情況:
1、主動提出分案申請,是指申請專利人在提交包括兩項以上的發(fā)明、實用的一件專利申請上,主動向專利局提出分案申請。
2、被動分案申請,是指專利局審查后,認為該申請專利存在單一性缺陷,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提出分案申請。
什么情況可以組合申請外觀
專利的外觀申請,并不是每個產品都是獨立單個的,很多情況是由幾個部件組成,可分為三種情況:
第yi種情況是這些部件之間沒有連接關系,但又是一個組合的產品,比較常見的是棋子、撲ke,申請外觀需要提供每個部件的圖,必要時增加使用狀態(tài)參考圖。每個組件都是獨立的單個部件,他人采用其中一個近似或形同組件,都屬于侵權行為。
第2種情況是每個部件之間的關系多變,不是只有一種,比如積木。申請專利的時候也是需要提供每個部件的圖,可以提交多張組合狀態(tài)參考圖。
第3種情況是部件之間關系是固定的,只有一種,比如鋼筆、酒瓶等,判斷近似主要是看組合狀態(tài)下的設計,而不是單個部件,故提交申請專利時必須要提供組合狀態(tài)下的圖。
除了上訴3種情況外,還有一種是屬于同類產品且成套出售使用,也是可以組合申請專利的,通過單個部件判斷是否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