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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1-0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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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原則是原則,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權及處理權。表現(xiàn)為: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2、聘請專業(yè)的,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對專業(yè)的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tài)度,還有一些非專業(yè)的在調查時可能會調查,得到的證據(jù)就有可能不被所采信。
3、申請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凍結對方的財產,請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于基層的業(yè)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調查,也可能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聘請專業(yè)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yè)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離婚時要收集哪些證據(jù)
原告在起訴之前,一般應當收集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jù):
(一)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jù),如一方有行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yǎng)義務,、遺棄等等。
(二)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有財產的數(shù)額、范圍的證據(jù)。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及其他投資等收入情況,并出具清單,涉外婚姻律師咨詢,清單中應注明存放的地點及方式等。
(三)財產分割的理由,如其對家庭的貢獻及作出的犧牲等。
(四)子女撫育費的數(shù)額,如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損害賠償?shù)淖C據(jù)等等。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jù)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
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應當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