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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1-29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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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鈞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始終秉承規(guī)規(guī)矩矩做工程,本本分分樹品貌的理念。以敢為人先為公司的奮斗目標,獲得了業(yè)主、建設方的一致好評。愿與社會各界朋友真誠合作,共謀發(fā)展。
拆除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chǎn)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負檢查監(jiān)督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安全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建設單位應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建筑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