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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10-20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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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標牌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標志中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四種。交通標志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電力安全標志牌的條紋色彩應與安全標志相一致,操作者看到后有滿足的時刻來注意它表明的內(nèi)容。安全標志不宜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避免這些物體移動后看不見標志。

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均為長方形和正方形。交通標志牌文字、符號的大小和線條粗細應整齊醒目,排列勻稱,不應斷缺和模煳不清,表面不應有裂紋和明顯的擦傷絲紋以及有影響其清晰的銹跡、斑點、暗影。

交通標志牌安裝粘貼不應出現(xiàn)折痕、褶皺、自卷、撕裂和粘結劑滲出等現(xiàn)象。交通標志牌制作顏色應清晰醒目、色澤均勻,不應有泛色。電力安全標志牌每年至少安全標志都應自帶襯底色,采用與安全標志相應的對比色。襯底的邊寬小為2mm,要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有變形、破損或圖形符號脫落及變色不符合安全色的規(guī)模,應及時整修或替換。交通標牌版面的要求:簡單、易讀性。當駕駛人所獲取的信息、需求做出的決策過多時,他們有可能會忽視一些對安全操作非常重要的信息,因而要確保版面圖畫或文字所傳達的信息簡潔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