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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3-3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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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消泡母粒與受潮塑料原料直接攪拌均勻,即可進行制品加工生產(chǎn),如用于吹膜生產(chǎn),添加比例為1%~2%。如用于片材及注塑生產(chǎn),添加比例2%~5%。如用于管材生產(chǎn),添加2%~5%。具體添加比例,應根據(jù)塑料受潮情況,有用戶酌定添加。
1、本母粒使用前避免受潮吸水。
2、使用前以即配料使用為佳。
3、不得與受潮塑料加熱烘干,以免造成加工中品質不良。
4、打開包裝前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并將未用完的母粒盡快熱封包裝。
母粒與受潮塑料原料直接混合均勻,即可進行制品加工生產(chǎn)。如用于吹塑生產(chǎn)中,添加比例為1.0%~3.0%;如用于片材及注塑生產(chǎn)中,添加比例為2%~3%;具體添加比例,應根據(jù)塑料水分含量確定。使用前檢查內包裝是否完好,如有漏氣請勿使用;和本產(chǎn)品混好的原料,建議在12小時內使用完。
此外,消泡母料廠家的產(chǎn)品應用亦不得與受潮塑料共同加熱烘干,以免造成加工中品質不良,未使用完的產(chǎn)品要盡快熱封包裝,這樣才能確保母料的使用效果優(yōu)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