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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2-21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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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水質外,污水的水量也是影響因素之一。對于水量、水質變化大的污水,應首先考慮采用抗沖擊負荷能力強的工藝,或考慮設立調節(jié)池等緩沖設備以盡量減少不利影響。
7.處理過程是否產生新的矛盾
污水處理過程中應注意是否會造成二次污染問題。例如制藥廠廢水中含有大量有機物質(如、、等),在曝氣過程中會有有機廢氣排放,對周圍大氣環(huán)境造成影響;化肥廠造氣廢水在采用沉淀、冷卻處理后循環(huán)利用,在冷卻塔尾氣中會含有,對大氣造成污染;廠廢水處理中,以堿化法降解,如采用石灰做堿化劑,產生的污泥會造成二次污染;印染或染料廠廢水處理時,污泥的處置為重點考慮的問題。
總之,污水處理流程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各項因素,進行多種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才能得出結論。
深度處理塘:通常作為塘系統(tǒng)的后一級,接納兼性塘或曝氣塘出水,或設置在常規(guī)二級生物處理設施后,作為進一步凈化有機物、病原菌和去除部分氮、磷之用。深度處理塘在污水處理廠和受納水體間起緩沖作用。其處理對象為常規(guī)二級處理工工藝的處理出水,以及處理效果與二級處理技術相當的穩(wěn)定塘出水。其處理目的是使出水達到一定的標準,以滿足受納水體或回用時對水質的要求。深度處理塘一般采用好氧塘的形式,也有采用曝氣塘形式的,用兼性塘的則較少。通過深度處理可使BOD、COD等指標進一步降低,進一步去除水中的細菌、藻類以及氮、磷等植物性營養(yǎng)物質。
有害物質在穩(wěn)定塘中的轉化
進入穩(wěn)定塘的有害物質主要包括合成有機物和重金屬離子。它們在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下會發(fā)生轉化,被穩(wěn)定塘生態(tài)系統(tǒng)所降解或去除。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微生物對、酚、脂、有機染料等有害物質具有一定的降解功能。且水生植物的根系適宜于微生物的附著與生長,能夠通過吸附作用去除一部分有害物質。根系也具有吸收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能力,可使重金屬離子富集,降低水中的重金屬離子濃度。此外,重金屬離子還能與其他化合物形成螯合物而沉淀在塘底。但是,穩(wěn)定塘對于有害物質的去除是有限制的,如果水中有害物質的濃度過高,將危害水中生物的生理活動,甚至使穩(wěn)定塘的凈化功能遭到破壞。因此,對含有有害物質和重金屬離子的廢水應嚴格控制。